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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晚輪到大樂透開獎,七點多趕在開獎前去彩券行,拿出200元迅速買回一張,電腦選號,把運氣交給?
結果中了3個號碼的普獎,呵呵呵!我已經心滿意足,因為向來缺乏偏財運,更痛恨所有跟賭扯上關係的事情。

這幾天一直想著「積習」與「嗜好」的道德差異。如何判斷好壞善惡?我痛恨賭,是因為責怪有人深陷其中,以致一口子如今只能窩居在不滿20坪的老舊房中,但換另個角度想,也許那是他唯一的嗜好,而我無法怪咎,因為我也沒有掙大錢給家裡換個新又美的大房子。
如果是量的問題,多少算是過量呢?也許有的人會在嗜好上花下大筆的費用,錢多到足以買房,那麼即使那嗜好看來是有別於酒與賭,結果有何不同?
也許今晚我花200元,20天之後會花2萬元,如果我執迷於要用這種方法去贏錢幫家裡買房的話。

人靠著地心引力站在土地上,向上爬要花氣力,往下墜來得容易多了。習慣成自然,習慣讓人有安全感。積習難改,我只能提醒自己保持清明,不要陷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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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anglil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