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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沙接到一個任務,要將過去幾年的廣告片剪輯成一部精華集錦。片子調到手,他開始準備將DVD檔燒錄到電腦中。手邊沒有燒錄機,同事建議他上內部網站申請一台,反正自家公司有做。見他皺眉沉思,我問他怎麼了?他說,等到流程跑完可能都兩個月後了,片子幾天之內就要交出來。我說,要不我們借借看,真借不到我們去買一台好了。他苦笑,買當然最快,只是這樣會被說成是公私不分。

「什麼意思?」我不解。「以前吉米就曾被瑞奇說過公私不分,因為他都用自己的錢買底片跟器材。」泰沙回答。吉米是我們的前同事,負責攝影,瑞奇是他的上司。幸運的是後來泰沙順利借到了燒錄機,但他的話讓我想起了很多事。

很多事情都沒有明顯的對錯之分,也不會黑白一翻兩瞪眼,只是看的角度與看的人的立場有所差異。
我一直以為公私不分只有兩種情形,一種是人的情緒,不管是把工作的負面情緒帶回家,或是讓私人的情緒影響到工作;另一種是把公司的資源當成是自己的,更極端的就是發生類似盜取公款之類的事情,在我的認知當中,自己花錢買器材這種事,從來就不會跟公私不分扯上關係。
做文字,或說用腦力工作的人,買雜誌買書看電影聽音樂或是其他花費,無非是為了充實自己的腦容量;若職業是攝影記者,要添購任何器材配備或相關書籍,應該也是為了增進自己的功力。以前報社除了配給記者每人一台筆電方便在外傳稿之外,我沒聽過有發給相機或其他什麼設備的。記得蘋果創報時好像有購買了一批摩托車,但除此之外,我不知道應該還要從公司拿到什麼而我沒有拿到的。

有的公司會讓員工申請制服、文具、油票之類的東西,有的公司則幾乎一窮二白,除了薪水啥也不給。我想了一下,除了不拿不行的例如識別證、制服,以及少量的檔案夾與文具之外,我沒有拿過別的什麼,並不是說我有多清高,而是我通常用不慣公司發的東西,或是根本懶得申請跑流程。

身處職場難免會聽到同事抱怨,有的抱怨公司缺乏制度、福利不佳,有的抱怨老闆昏庸、主管機車,有的抱怨同事推諉、無能,但這些我都能微笑不語,或嘗試安慰對方,最怕的是聽到「我拿多少錢就做多少事」這樣的一句話。因為一來我總不能問人家究竟拿了多少錢,二來是我不知道該用什麼度量衡來計算「錢」與「事」是否對等,且達到平衡。
如果一天上班八小時,該領三萬還是五萬?如果這八小時之內只完成了一項任務,該領五萬還是八萬?如果這項任務的品質很差,還連累其他同事收爛攤,該領多少錢?如果品質超乎完美,讓公司產品叫好又叫座,又該領多少錢?
有的人領三萬做得很開心,有的人領五萬還是老覺得公司對不起他,差別都在個人的主觀感受,別人無從置喙。要樂在其中還是應付了事,也是存乎一心。
現在我要學習的,是盡量不被別人的負面情緒及抱怨影響。要做多少事?要用什麼樣的態度做事?要如何看待付出與報酬?都是自己的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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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anglil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