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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多遠?
男生接著說,「我先聲明,以下的發言不代表男性同胞的立場。我的意思是,如果要談遐想這回事,我可以以生理男性的身份來告訴妳們,Yes。但會不會真的偷吃?是second thought 的問題,就因人而異了。」
為了得到內幕,我們在座的三位女性,一再保證不會洩露他線民的身份,也不會拿他做樣本,呆呆地信以為真比照辦理,「那你會怎麼second thought?」
首先,是個人的原則問題。比如說,某甲有潔癖,為了避免中標,除非確定偷吃不會瀉肚子,否則不可能輕易張口。「我的原則是公平,所以我把月薪全數交給我老婆,但我老婆必須全然信任我,這就是公平,萬一我外遇,就破壞了她必須對我完全信任的前提,就對她不fair。」
男生接著說,「我會喝酒也會性,但我很清楚酒後易亂性,所以我的原則就是絕對不把酒跟性加在一起。」
「如果你同事邀你去喝酒,你會喝對不對?」已婚女生問。
「對!」男生答。
「那萬一是去喝花酒呢?」
「那我也會去,但我就不喝。」
「如果是那裡的女生主動呢?」
男生的右手一揮,用力地搖頭。我們露出半信半疑的神情。
再來,是成本的問題。比如說,你跟太太談戀愛談了兩年,結婚三年,共有一棟房子,生了一個孩子(這位男同事並沒有小孩,所以只是舉例),這些都是時間、金錢與感情成本,然後為了搞浪漫,你得付上遮遮掩掩、編謊言、另外再跟女生吃飯、看電影、開房間等等的額外成本,最後萬一東窗事發,可能搞到兩頭不到岸,還得疲於奔命等等的損失,就覺得太不划算。至少對我來說,我非常怕麻煩(這位先生是水瓶座的),光想到這些,就算了。」

回到白雲與于冠華,兩個人對「孩子的媽」雖有愧疚,對離婚雖感遺憾,但當狄鶯問到「會不會後悔?」這個問題時,說的卻都是小孩。
一個是眼眶含淚,自覺讓大兒子難堪,不敢到學校去也不敢見面;另一個是強裝堅強,努力在女兒面前扮演一個值得驕傲的父親。
看著這兩個犯錯的男人,狄鶯或許因為自己即將再續前緣,不免顯出「遊說」的態度,「為了小孩,你們難道不想復合嗎?」
白雲的表情說明了「謝謝再聯絡」,于冠華則維持先前的隨緣姿態,只說「破鏡有重圓的可能」。

節目播完了我想,如果今夜的主角換成白雲孩子的媽、方文琳,又會怎麼說呢?(待續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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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anglil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